忻州市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曝光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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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忻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-安委动态 发表于:2021-08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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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传导安全生产压力,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现将2021年8月份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。

一、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消防安全隐患

堵塞安全出口、堵塞消火栓、库房应急照明灯损坏、库房电线裸露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。

整改措施: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项及第四项之规定,给予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。2.督促五寨县华联精选超市有限公司疏通安全出口和消火栓,维修照明灯和库房线路,消除安全隐患。

二、山西潞安集团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

1.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;2.矿井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规定;3.23采区回风进入22采区回风巷。违反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。

整改措施:责令停产整顿,罚款人民币叁佰万元整。

三、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

1.二采区回风斜巷测风站未设置风速传感器;地面空压机房压风机温度传感器未设置报警上限,温度超限时,不能声光报警;8203 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一台QJZ12-80 型水泵开关金属外壳未设保护接地;2.新员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。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六条第(二)项、《煤矿安全培训规定》第四十七条第(二)项规定。

整改措施:责令限期整改,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。

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,通过曝光问题隐患,形成震慑,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、举一反三,强化整改、防范事故,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有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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