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上海轻熙医疗美容门诊部等4个行政处罚公示

消极 #违法违规#公示公告 #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#警告#劳动者#条例#预防
来源: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-信息公开 发表于:2020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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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情况公示
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机构代码 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执法主体 日期
1 2220200014 上海轻熙医疗美容门诊部 朱迎春 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四)项 警告,罚款300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/6/19
2 2220203010 李鸿君   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第四十七条第(四)项 警告,罚款10100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/6/19
3 2120204006 上海盛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沈永忠 9131011277475157XH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一条第(四)项、第七十五条第(七)项 警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/6/24
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、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、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 罚款51000元
4 2120204005 上海宝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杨鹏 91310112557499742Y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、评价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七十二条第(四)项、第七十五条第(七)项 警告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/6/24
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作业 罚款510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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